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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前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  发表时间:2023-04-20 10:38:29  浏览量:1030


各镇(办)、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业企业事后监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市〔2023〕7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前期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2023年4月20日-5月22日。

    二、认定对象:在林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已取得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

    三、认定方法:各镇(办)自查筛选所辖范围内的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无产值、无税收的建筑业企业,同时结合林州市税务系统数据进行认定;法人代表相同且多次申请劳务、特种作业资质并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增项其他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请各镇(办)5月17日前将前期认定情况汇总表(附件1)提交至林州市建管局建管科。

    四、认定材料:如建筑业企业可提供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增值税完税证明等证明产值不为0的材料,可免于后续动态核查。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增值税完税证明等材料。

    五、核查要求:(一)企业核查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

    (二)对期限内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企业后续将进行资质动态核查,请相关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三)经前期认定、核查、整改,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依法撤回其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联系电话:0372-6878025

 

    附件:1.前期认定情况汇总表

          2.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2023年4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 附件1-动态核查前期认定情况汇总表.xlsx 下载  附件 附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及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