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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落实社保“减、免、缓、降”政策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0-08-19 18:35:32  浏览量:197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豫政〔2020〕14号

  1.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落实社保“减、免、缓、降”政策

  《意见》指出,落实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缓、降”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2020年3月至5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2.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释放的资金重点支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奖补政策。

  3.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

  《意见》中明确,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将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其中在职职工超过100人的下调为10%。对2020年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可按新招用员工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4.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意见》指出,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2020年度内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其中的农村学员和困难家庭学员再给予生活费补贴。

  6.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介绍服务后实现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

  7.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4月底前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意见》提到,2020年4月底前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为保障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2020年度内可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不超过6个月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所需资金从当地企业结构调整相关专项资金中列支。

 

    2020年4月17日